军队文职考试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军转干 > 军队文职考试 > 招考信息 > 2017年军队文职招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3)

2017年军队文职招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3)

2016-10-24 15:58:02 军队人才网 http://jzg.huatu.com/jdwz/ 文章来源:军队人才网

  【导读】华图军队文职考试频道同步军队人才网发布:2017年军队文职招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军队文职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文职考试详情请登录【军队文职考试频道】

部队考试资料领取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条癫痫或者其它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以及其它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不能通过军队聘用文职人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结构性心理访谈的,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任意一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夏季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有文身的,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未纳入体检标准,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聘用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身高、体重、视力等标准可适当放宽。

  第三十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相关内容推荐

  2017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政治考核条件主要内容(摘要)

 

 

(编辑:admin)
部队考试微信号 部队考试微博号 部队考试社群号
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有报考疑惑?微信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华图教育:ht-jdwz
想进入部队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万+
阅读量
150w+
粉丝
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