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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安消防部队士官学校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11人)(2)

2017-01-12 09:37:25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公安部消防局

  【导读】华图军转干考试频道同步公安部消防局发布:2017年公安消防部队士官学校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11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持续关注【军转干考试频道】

  享受待遇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接收报到后将进行为期一年的入警培训、当兵锻炼和 岗前任职培训,期间享受部队相应等级的工资待遇。

  (二)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 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 具体规定是: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三)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照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承训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岗前培训中的现实表现、学习 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接收程序

  (一)报名方法。志愿报名的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请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fsgxx119@163.com),同时将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身份证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和5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寄(送)达我校政治部干部处。以上提供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凡报名信息不实后果自负。请自行保留原件,所寄资料恕不退还。

  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1月7日至1月20日。

  个人资料务必于2017年1月22日前寄(送)达学校政治部干部处。(如用快递请使用顺丰、邮政、圆通,以便于我部及时查收。)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要求,严禁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包括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总队级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按下达计划和接收条件,对报名学生的毕业院校性质、专 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政治面貌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帅选。重点保障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和公安部、教育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院校毕业生,按报 名人数不低于接收计划的3倍审核确定参加知识能力考试人员。

  (三)知识能力考试。知识能力考试由公安部统一组织(知识能力考试拟定 于2017年2月下旬,届时另行通知报名学生)。

  (四)体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我部指定医院,组织对报名学生进行入警体检。

  (五)体能测试。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女生800米)、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和立定跳远。

  (六)心理测试检测。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七)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减轻考生经济负担,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和面试项目拟在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结束后集中进行。

  (八)政审签约。经我部政审考察后,综合评判,确定拟接收对象,并组织与其草签接收协议。

  (九)档案审查。我部对拟接收对象进行调档,经对其档案材料审查合格后,报公安部参加统一集中复审。

  (十)岗前培训。经公安部档案复审审批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 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伍强化训练、业务技能集中训练、当兵锻炼和岗位任职培训。联系地址:公安消防部队士官学校政治部干部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古泉社 区排山41号 )

  邮 编:211133

  传 真 号:025-66679099

  联系电话:18351961194、025-57918221(转分机号3)(曹警官)

  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附件2:公安消防部队士官学校2017年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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