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9 10:57:38 军队人才网 http://jzg.huatu.com/ 文章来源:贵州消防网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贵州消防网发布:2017年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15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军转干】进行查看。
三、职级待遇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并经培训合格后,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医疗等待遇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招生单位根据学历、所学专业及部队需求对接收入伍毕业生进行统一分配,一律安排至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四、招考程序
1.报名。接受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6日至1月18日。考生登录贵州消防信息网(www.gzxf119.gov.cn),点击“通知通告”栏《招生简章》中的网页链接进入“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报名信息填写,提交系统审核。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范围内限报1个单位,禁止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考资格。
考生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应按要求准备好下列材料:
①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格(照片栏内粘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成绩登记表(需教务处盖章);⑤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简称“三联单”,一般在招生办、学生处或档案馆可查询复印,需盖章);⑥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学校);⑦个人简历及在校期间曾服现役、评优获奖、学术特长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于2017年1月18日前通过邮递妥投或由本人交至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逾期不交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总队对毕业生网上报名和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逐级上报审定。总队届时将根据公安部通知,逐一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拟于2017年2月下旬举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综合考核。在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的同时,总队组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面试、身体检查和体能测试。
5.政治审查。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政审对象,依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6.签订协议。按照接收计划,综合考试考核、身体检查和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
7.岗前培训。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为期1年的岗前培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231号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邮政编码:550001
联 系 人:王磊 张耀阳
咨询电话:0851-8399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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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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