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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2年军转干公共基础模拟经典试题单选

2021-09-17 13:53:47 军队人才网 https://jzg.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辽宁省2022年军转干公共基础模拟经典试题单选,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备考】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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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享有一套房子的所有权,张三占70%的份额,李四占20%的份额,王五占10%的份额。张三经济遇到困难需要向银行借款100万元,想以房子作抵押,则( )。

A.无需征得李四、王五的同意

B.需要征得李四和王五二人的同意

C.需要征得李四或王五一人的同意

D.无权将房屋抵押

【答案】A

【三级知识点】法律-民法-物权

【解析】本题属于物权题目。

《民法典》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张三占房屋70%的份额,自己达到了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无需征得李四、王五的同意就可以抵押房屋。

因此,选择A选项。

2.甲县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对县城某路段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杨某驾车经过该路段时,被征收过路费100元。杨某认为这是乱收费,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

A.杨某可以直接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B.杨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杨某在对征收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要求审查甲县政府发布的文件

D.杨某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三级知识点】法律-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律-行政法-行政复议

【解析】本题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题目。

A项,《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故正确,排除;

B项,《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故正确,排除;

C项,《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故正确,排除;

D项,《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3.下列成语与所涉及的历史人物对应错误的一项是( )。

A.捉襟见肘——曾参

B.爱鹤失众——江淹

C.不求甚解——陶渊明

D.噤若寒蝉——杜密

【答案】B

【三级知识点】人文科技-人文历史-文学常识

【解析】本题属于文学常识题目。

A项,捉襟见肘比喻顾此失彼,穷于应付。成语故事:春秋时,鲁国有一个叫曾参的人。他是孔子的一位得意弟子,以孝著称。曾参生活很贫困,他住在卫国的时候,没做一件新衣,有时一连三天灶中无火。他穿的衣服,整一下衣襟,就会露出胳膊肘;他穿的鞋子,往上一提,就露出了脚后跟。但曾参并不以此为苦,他穿着破衣烂鞋,整天唱着歌,自由自在地生活,天子不能召他为臣,诸侯不能攀他为友。故正确,排除;

B项,爱鹤失众比喻因小失大。成语故事:公元前668年,卫惠公的儿子姬赤成为卫懿公后,不思富国强兵之道,整天喜欢养鹤,甚至荒唐到给鹤封官位,享官禄,百姓怨声载道。北方狄国借机出兵攻打卫国,卫国士兵根本不抵抗就逃散,卫懿公被狄兵所杀。故错误,当选;

C项,不求甚解常指学习或研究不认真、不深入。成语故事:东晋著名的文学家和诗人陶渊明,小时候家里很穷,靠很少的农田维持生计。长大后,他曾几次做官,又因为不满官场的黑暗腐败,几次辞官回家。他不贪图荣华富贵,喜欢过清静悠闲的田园生活。在耕作之余,他勤奋读书,并自称为好读书,不求甚解。故正确,排除;

D项,噤若寒蝉比喻因害怕或有所顾虑而不敢说话。成语故事:东汉杜密在任太守期间,秉公办事,为政清廉,执法严明,对官宦子弟的违法行为,都能有罪必究。当他被革职回家乡颖川郡后,仍爱憎分明,关心国家大事,常向当地官员推荐好人好事,揭发坏人坏事。同郡的刘胜虽也是个告官还乡的太守,却闭门谢客,对世事不闻不问。颖川太守王昱对杜密说:刘胜真清高。杜密回答:刘胜虽然地位很高,但他对贤士不推荐,对坏事不指责,只求保全自己,像冬天的蝉一样不声不响,这种人其实是社会的罪人。故正确,排除。

因此,选择B选项。

4.华图兔因为公司搬家,现与房东赵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则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的是( )。

A.二人签订了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且约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为三十年

B.如赵某未履行维修义务的,华图兔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赵某负担

C.如赵某要出卖租赁房屋,则华图兔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D.如果华图兔未经赵某同意而将房屋转租,则赵某可以解除该合同

【答案】A

【三级知识点】法律-民法-合同法

【解析】本题属于合同法题目。

A项,《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故错误,当选;

B项,《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故正确,排除;

C项,《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故正确,排除;

D项,《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故正确,排除。

因此,选择A选项。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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