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7 16:25:15 军队人才网 https://jzg.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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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代大文豪苏轼曾在《赤壁赋》中写道:“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下列选项中与上述材料所包含哲理一致的是( )。
A.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
B.野马飘鼓而不动,日月历天而不周
C.万物都在运动,但只是在概念中运动
D.静者静动,非不动也
【答案】D
【三级知识点】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论
【解析】本题属于唯物论题目。
“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意思是“如果从它变化的方面去看,那么天地间没有一样事物是相同的,一瞬间都没有保持过原状;如果从它不变化的方面去看,那么事物同我都一样无穷无尽,又有什么可羡慕的呢?”,强调事物是动静结合的。
A项,“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是古希腊哲学家克拉底鲁提出的,克拉底鲁提出事物没有稳定存在的状态,永远处于变化之中,并且没有相对静止的时候。 任何事物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不可能有片刻的静止和稳定。这正如一条河流,在我们刚刚踏入的一瞬间,它就变成了另外的河流了,所以,我们一次踏进去的就不是同一条河流了。与题干无关,故错误,排除;
B项,“野马飘鼓而不动,日月历天而不周” 出于僧肇的《物不迁论》,意思是狂风在吹却是静止的,日月轮回却是不变的,僧肇认为一切的动都是不动的,是只承认静止否认运动的绝对静止,属于形而上学的观点。与题干无关,故错误,排除;
C项,“万物都在运动,但只是在概念中运动” 是由英国哲学家毕尔生提出的,他把运动归结为概念的运动,是脱离物质谈运动,否认了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属于唯心主义运动观,与题干无关,故错误,排除;
D项,“静者静动,非不动也”是王夫之提出的,他认为静止乃是运动的一种状态,“静者静动,非不动也”,是动中之静,不存在“废然无动”的绝对静止。“动静当动也,由动之静,亦动也”,运动与静止互相联结而统一于运动,只是一种表现为动中之动,即“动之动”,一种表现为动中之静,即“动之静”。 “静者静动,非不动也”体现了“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特点,故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2.下列诗句反映的历史事件,发生时间最晚的一项是( )。
A.烈火西焚魏帝旗,周郎开国虎争时
B.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C.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D.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
【答案】C
【三级知识点】人文科技-人文历史-文学常识
【解析】本题属于文学常识题目。
A项,“烈火西焚魏帝旗,周郎开国虎争时”,出自胡曾的《咏史诗·赤壁》,依据“魏帝”、“周郎”等词,可以判断出这首诗描绘的是赤壁之战;
B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出自战国荆轲的《易水歌》,说的是荆轲刺秦王的故事;
C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出自谭嗣同的《狱中题壁》,表达的是对避祸出亡的变法领袖的褒扬祝福,对阻挠变法的顽固势力的憎恶蔑视,同时也抒发了诗人愿为自己的理想而献身的壮烈情怀;
D项,“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出自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此诗作于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春。当年正月史朝义自缢,安史之乱结束。杜甫听到这消息,不禁惊喜欲狂,手舞足蹈,冲口唱出这首七律。
这四项中发生时间最晚的一项显然是C项,其发生在清朝。故C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3.俗语是通俗并广泛流行的定型的语句,简练而形象化。俗语虽然通俗,但其实也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以下俗语与其所蕴含的哲理对应错误的一项是( )。
A.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事物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B.穷不生根,富不发芽——事物是变化发展的
C.滴水成河,粒米成箩——否定之否定原理
D.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答案】C
【三级知识点】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
【解析】本题属于唯物辩证法题目。
A项,“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说明事物之间存在着普遍的因果联系。故正确,排除;
B项,“穷不生根,富不发芽”,说的是一个家庭不可能世世代代贫穷,一个家庭几代人也不能一直富裕。体现的是事物是变化发展的,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故正确,排除;
C项,“滴水成河,粒米成箩”,意思是一滴水一滴水汇集起来能成河,一粒米一粒米聚起来能装满箩,比喻积少成多。体现的哲学原理是质量互变原理。故错误,当选;
D项,“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骡子能负重,但比不上马善跑;是骡子还是马,拉到大道上跑一跑便知。比喻人的才能是高是低,放到实践中检验一番便见分晓。故正确,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4.下列情形中,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
A.常某见一男性正在持刀抢劫他的好朋友胡某,一棍子将该男子打死
B.余某出席聚会时喝的酩酊大醉,回家路上与一行人发生口角,将对方打成重伤
C.13岁的小黄翻墙进入某学校窃得人民币5000元
D.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陈某将自己的姐姐打成重伤
【答案】B
【三级知识点】法律-刑法-犯罪概述
【解析】本题属于犯罪概述题目。
A项,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常某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排除;
B、D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B当选,D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故排除。
因此,选择B选项。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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