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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军队文职专业技能岗理论知识考题练习

2022-04-13 14:59:54 军队人才网 http://jzg.huatu.com/jdwz/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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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

A.甲邻居的鸡误入甲的鸡群,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鸡卖掉获利

B.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

C.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

D.某人将邻居丢弃的木料加工,做成一个书柜自用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知识。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A项中,甲获得甲邻居的鸡并卖掉获利,甲邻居受有损失,且甲获利与甲邻居受损有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依据。故A项甲构成不当得利。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属于合同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B项排除。

C项: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属于抚养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C项排除。

D项:因木料为邻居丢弃,构成物权中的先占取得,不构成不当得利。D项排除。

2.下列选项中,可授予专利权的是( )。

A.在太阳系发现新的小行星

B.新型单人插秧机

C.快速植入电脑病毒的程序

D.聚会时的智益小游戏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知识。根据《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A项对应《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排除;C项对应《专利法》第五条,排除;D项对应《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排除。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根据《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3.袁某是一名具有驾驶资格和驾驶技术的专业驾驶员,应聘至某集装箱储运公司,因袁某从未驾驶过集装箱牵引车,故公司安排先实习三日,实习期间的油耗及车辆损耗费共计3000元。实习结束后,与该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袁某提出提前离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袁某系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B.该实习期间的培训属于专项培训,袁某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C.袁某支付的违约金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实习期间消耗的油料及车辆损耗费计算

D.袁某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解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法知识。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袁某本身是具有驾驶资格和驾驶技术,但在应聘时没有开过集装箱牵引车,故公司给予其实习的机会,实习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给予袁某的实习机会实际上兼有岗前培训和试用期的性质,其性质上应属于职业培训而非专业技术培训。袁某在实习过程中需要花费一定的油料,造成一定的车辆磨损,故袁某支付的违约金应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实习期间消耗的油料及车辆损耗费计算。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B项:职业培训一般无须专门脱产进行,通常是利用工作的空余时间进行集中授课、集中训练,或者边工作边接受训练,占用正常工作时间较少。专业技术培训由于培训的内容比较专业和复杂,通常要劳动者脱产进行学习和进修,培训的时间较长。本案中,袁某本身是有驾驶资格的,该公司对袁某进行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让其熟悉如何驾驶集装箱牵引车,培训的形式是边上班边学习。在培训的过程中,该公司并没有为袁某支付额外的培训经费,也没有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特别的指导,可知,对袁某的培训,性质上应属于职业培训而非专业技术培训。AB项排除。

D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D项排除。

4.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是( )四个阶段。

A.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B.起诉、调解、仲裁、诉讼

C.起诉、调解、诉讼、判决

D.协商、调解、仲裁、判决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法知识。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因此,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是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个阶段。因此,选择A选项。

5.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知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可见,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项说法不全面:1.劳动者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2.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日。A项错误。

C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中对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程度的限制,只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C项错误。

D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D项错误。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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