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6 10:01:29 军队人才网 http://jzg.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黑龙江伊春市军转干部安置行政审批制度,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招考信息】进行查看。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
二、权力行使依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六条规定“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黑龙江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实施办法(实行)》第五条规定“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进行。省、市成立有党委、政府、驻军部队主要领导负责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负责省、市军队转业安置工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日常工作”
三、条件和标准
黑龙江省军转办下达到伊春市的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我市接受安置:
1、原籍或入伍地为伊春市的;
2、配偶随军取得伊春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应当在军队转业干部被部队批准转业前,下同)的;到伊春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随军后,取得伊春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3、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在伊春市的;
4、父母厂部户口现在伊春市,身边无子女或本人未结婚的;
5、配偶为独生子女,其父母常住户口现在伊春的;
6、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原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在伊春市,本人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
7、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和舰艇工作满10年,获战时三等功或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致残,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常驻户口现在伊春市的;
8、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务满1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伊春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入伍地或者配偶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城市安置;在艰苦边远地区边防部队团级主管岗位联系任职满6年以上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在室内选择安置地点;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范围,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9、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有一方原籍,入伍地市伊春市的;
10、夫妇同为军队转业干部,双方或者一方转业,任何一方部队驻地在伊春的;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接收安置。
1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配偶、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县(市)的,其上述亲属(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驻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
12、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经接收单位申请,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接受安置。
军队转业干部随军配偶与军队转业干部同事接受安置,同事发出报到通知。
四、所需材料
1、省军转办下达安置计划人员(含随军随迁家属)名单;
2、省军转办移交的军队转业干部(含随调随迁家属)单干。
3、省军转办开具的报到通知书和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人员调动东子供给关系。
五、受理
承办人A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办的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六、审查与决定
1、市军转办按照省下达的计划,依据我省安置规定,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条件审核,编制分配计划,确定安置去向,报请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批准后,下达到各省、市、区、局拒绝对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由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安置办法,落实安置单位,并及时上报安置情况。市直单位安置计划由市军转办编制下达。安置计划下达后,市军队转月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变化,可以对安置计划做适当调整。
2、市军转办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及省军转办汇报安置完成情况;军转干部本人持省军转办开具的报到通知书、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人员调动工资供给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限内到安置地军转安置主管部门报到,办理各种接转手续。
3、军转干部参加省或市、地军转安置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
七、公开公示
本制度文本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lyc.lss.gov.cn/)长期公布。
八、办理时限
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军队干部分别在每年8月和12月底钱完成安置。
九、监督检查
执行《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
责任追究
执行《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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