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7 11:06:17 军队人才网 https://jzg.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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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军转办发[2007]07号关于2007年省级机关选用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 时间:2007-7-18 9:00:23
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省公安现役移交办:
为切实做好2007年省级机关实行考试考核办法选用军转干部工作,省军转办已于5月15日向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部队转业办下发了《关于2007年省级机关实行考试考核办法选用军转干部的通知》(陕军转办发[2007]06号),公布了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范围、纳入考选的省级机关、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及考试大纲和学习读本等事项。现就考试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军转干部安置计划
根据国家下达我省2007年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和省直接收军转干部人数以及省级单位人员编制情况,省军转办编制2007年省级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计划,包括省级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接收的团级(含非专业技术文职处级干部)、营级(含非专业技术文职科级干部)及其以下职务(以下简称: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计划,征求各单位意见后,经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批准后下发执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07年9月3日(星期一)--9月5日(星期三)。
报名地点:
1、解放军军转干部到省军区转业办(西安市长安中路36号省军区1号楼4楼)报名。
联系人:王黎、周磊、张文献。
联系电话:84729660、84729664、84729665
2、武警部队军转干部到省武警总队转业办(西安市友谊东路215号省武警总队机关大楼809房)报名。
联系人:韩苗苗
联系电话:87895115转39227
3、公安现役部队军转干部到省公安现役移交办(西安市未央路120号省公安厅大楼1006房)报名。
联系人:刘为
联系电话:86165046
(二)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2007年省直接收安置,要求进入省级机关安置的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具备报考条件的,按部队移交归属,持本人《军(警)官证》、学历证及着军装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于2007年9月3日--9月 5日分别到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现役移交办领取《陕西省2007年省级机关选用军转干部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进行报名登记。军转干部要按填表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给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现役移交办,逾期不交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2、省军转办对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现役移交办反馈的《报名信息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军转干部即可取得报考资格。如军转干部不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表》,省军转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由部队通知本人。
省军转办对取得报考资格的军转干部汇总编排,制作《陕西省2007年省级机关选用军转干部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取得报考资格的军转干部于2007年9月15日--9月17日到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现役移交办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07年9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考试地点为准。
四、公布公示考试考核成绩
(一)考核办法、计分条件和标准
由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现役移交办依据考核计分条件和标准,给要求进入省级机关的军转干部进行计分,记入《陕西省2007年省级机关选用军转干部考核计分情况表》,经本人签字认可,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军转部门审定,作为军转干部的考核成绩。具体计分条件和标准:
1、军龄计分
军转干部在部队服役每满1年(服役截至年限为2007年3月31日)计0.5分。
2、立功受奖计分
①荣立一等功的计20分(战时一等功计25分);
②荣立二等功的计12分(战时二等功计15分);
③荣立三等功的计6 分 (战时三等功计8分);
④荣获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全国和省部级荣誉称号(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教师等)的计12分;
⑤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计10分;
⑥获得国家规范奖励中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全军、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计分标准如下:
获得国家规范奖励中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12 |
11 |
10 |
11 |
10 |
9 |
10 |
9 |
8 | ||
获得全军或 省部级科技 进步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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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10 |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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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时具备两种以上奖励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奖励计分。同类(含同一项工作取得立功和科技奖励)奖励不重复计分。
3、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计分
在国家规定的边远艰苦三类地区以上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军转干部,每满1年(服役截至年限为2007年3月31日)计1分。
(二)公布公示考试考核成绩
军转干部的考核成绩于2007年9月3日--9月5日分别在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现役移交办公布公示。
省军转办和省人事厅纪检监察室对军转干部的考试成绩和考核成绩直接相加累计、核准,由高到低排名,并对其考试成绩、考核成绩和累计总分于2007年9月27日--9月29日分别在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现役移交办进行公布公示3天。
五、确定分数线和发放合格通知书
军转干部的考试考核成绩公示后,按省级机关接收军转干部计划1:1的比例,确定省级机关选用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分数线和取得选用资格的军转干部人数及名单。分数线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时,优先选用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或服现役时间长的军转干部。取得选用资格的军转干部,分别到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现役移交办领取省军转办颁发的《陕西省2007年省级机关选用军转干部合格通知书》(以下简称:《合格通知书》)。取得《合格通知书》的军转干部在一周内提出放弃省级机关选用军转干部资格,由省军转办和省人事厅纪检监察室按照公布公示分数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即取得《合格通知书》。
六、考试组织领导
2007年省级机关选用军转干部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统一领导,省军转办确定报考资格条件和发布省级机关考试考核选用军转干部公告,负责统一组织笔试,汇总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和公示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考务指导检查。省人事厅纪检监察室参与全程监督。
本通知在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sxrs.gov.cn)上公开发布。
陕西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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