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8 00:00:00 军队人才网 https://jzg.huatu.com/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厅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山东人事厅发布:2008年山东省直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招考】进行查看。
鲁人办发[2008]103号
为做好省直(中央)驻济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文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今年省直部门(单位)实行由转业干部按考试考核总分数排序选择单位的安置办法,企业和中央驻济单位实行考试考核、单位与转业干部双方协商的安置办法;安置到党政机关的人数不低于省直(中央)单位接收转业干部总数的25%。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08年列入转业计划并符合进济南市区安置和下列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五)服从组织分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转业干部报名时持本人军官(文职干部)证或转业证、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约38mm×27mm)同底版照片2张,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
省军转办会同有关部队转业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初审;笔试结束后,依据转业干部本人档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考试和入围资格,弄虚作假者退回部队。
三、考试考核与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一份试卷,满分120分,时间3个小时。
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事政治,法律(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公文写作与处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
考核依据本人档案记载,对军龄和立功受奖情况进行量化赋分。
赋分标准:⑴军龄:每年0.5分。⑵立功受奖:获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计20分;获一等功计15分;获二等功计10分;获三等功计5分。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计5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再加0.5分。获国家或全军科研成果一、二等奖的前三位人员分别计20、15、10分;15、10、5分。立功受奖分数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上一个奖励等次的分数;同一原因多次受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依据笔试分数加考核量化赋分总分数,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接收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分数相同者依次按照职务、任职时间、入伍时间、立功受奖赋分确定名次。考试分数、考核量化赋分情况、入围人员名单和省直(中央)驻济单位安置计划在山东人才网公布。考核量化赋分情况同时在转业干部所在部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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