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1 00:00:00 军队人才网 https://jzg.huatu.com/ 文章来源:中国广州人事网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中国广州人事网发布:军队转业干部进入广州市安置的十一大条件,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招考】进行查看。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和《广东省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的规定,现将军队转业干部进入广州市安置的条件公布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入广州市安置
(一)转业干部原籍是广州市或者从广州市入伍(入伍时常住户口在广州市,但不含院校外市生源分配入伍)的;
(二)转业干部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在广州市的;
(三)转业干部配偶已随军到广州市且取得广州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转业干部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且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未婚的转业干部其父母常住户口在广州市的;未婚或者离异的转业干部驻军在广州且符合随军条件的;
(五)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在边远艰苦地区(按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确定的边远一、二、三、四、五、六类地区和国发〔1989〕14号规定的一、二类岛屿范围)工作满10年的转业干部,其父母原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在广州市的;
(六)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在广州市的转业干部,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自主择业的(军龄须满20年);
2.在边远艰苦地区(范围同上)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战因公致残的。
(七)夫妇同是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一方的原籍是广州市或从广州市入伍(入伍时常住户口在广州市,但不含院校外市生源分配入伍)的;
(八)夫妇同是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任何一方在广州市驻军的;一方转业,留队一方在广州市驻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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