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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军队文职人员关于聘用合同需了解的

2021-01-18 16:32:10 军队人才网 https://jzg.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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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聘用合同情形>>>>

《规定》第四章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规定》第四章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文职人员本人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文职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二)用人单位移防或者编制精简、被撤销等,致使聘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三)出现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经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协商,未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聘用合同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出现的。

《规定》第四章 第二十条

文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聘期内2次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三)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渎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日,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日的;

(六)未经批准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拒不改正的;

(七)因文职人员的责任致使聘用合同无效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规定》第四章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职人员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有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为文职人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或者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损害文职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因用人单位的责任致使聘用合同无效的;

(四)聘用合同约定的文职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出现的。

《规定》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

文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满且未续订的;

(二)依法服现役的;

(三)任命到实行委任制的文职人员岗位工作的;

(四)按照国家和军队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

(五)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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