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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公安消防部队接收高校毕业生20人简章(2)

2015-12-03 14:31:19 军队人才网 http://jzg.huatu.com/ 文章来源:广西消防网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广西消防网发布:2016年广西公安消防部队接收高校毕业生20人简章(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军转干】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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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伙食方面实行部队提供补贴和本人交纳一定伙食费的方式保障,服装由部队根据规定定期发放。

  7.工作成绩突出,符合有关规定的,可提前提拨使用。

  8.未婚警官与父母不在一地居住的,每年享受30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异地居住的警官每年享有40天假期,差旅费由部队负责报销;已婚且夫妻同地的警官,每年享有20天公休假。

  9.警官在按照规定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治病疗养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10.警官的其他未尽待遇按照国家和部队政策规定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护。

  五、2016年广西公安消防部队接收高校毕业生20人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2015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每天8:30-17:00(中午12:00-14:30为整理材料时间不接收报名)。

  报名材料:①2016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审查表;②高校新生简明录取登记表(各省招生办下发学校的录取名单,加盖档案室或保管部门公章),确实无法找到的可提供高考报名表和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③截止12月在大学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必须教务处盖章);④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生活照片2张(5寸)以上;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⑥取得证书或奖励证书复印件。

  注: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禁止重复报名,凡发现有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参考资格。

  2、资格审查(2015年12月12日至2015年12月20日)

  依据接收计划和接收政策,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性质、专业类别、学历学位、年龄、性别比例等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下一步遴选。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 (拟定于2016年1月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报名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统一参加由公安部组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体能和心理素质测评(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次日)

  主要项目为:

  男生3项:15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女生3项: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5、体格检查(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次日)

  由总队临时指定医院,对所有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的学生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6、面试(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次日)

  了解和掌握应试者的文化修养、形象气质、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敬业精神以及才艺特长等

  7、政审考察(2016年4月至5月)

  从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全部合格的学生中择优筛选出政审考察对象,由我部派专人深入相关高校进行政审和考察,全面掌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社会交往、兴趣爱好、特长缺点以及家庭背景、身心健康等情况。

  8、草签接收协议(2016年5月)

  拟接收人选确定后,学生返回学校领取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与我部草签就业协议。

  9、转递档案及报到(2016年7月15日前)

  拟接收对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后,立即连同本人档案及组织关系一并送我部进行审查,经公安部复审后,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入警培训。

  以上接收程序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六、筛选淘汰

  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报名开始到签订就业协议直至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①毕业生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毕业生弄虚作假,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接收单位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公安部复审不合格的;

  ⑤毕业生报到后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分流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良庆大道119号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710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200  联系电话:0771—3229037

  联系人:干部处龙绍斌

  附件>>>

  1、2016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审查表

  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队2016年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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