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09:07:29 军队人才网 http://jzg.huatu.com/ 文章来源:海南消防网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海南消防网发布:2017年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15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军转干】进行查看。
三、接收程序
报名、综合考试考核(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签约、报到和参加入警培训。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18日止。
(二)报名方法: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寄到总队政治部,同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iamduck@163.com邮箱。报名材料含以下内容:
(1)个人自荐材料(规格要求附后);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彩色复印件);
(3)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
(4)学校就业推荐材料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
(5)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包括入学至今所有学习科目的成绩,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6)近期照片(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5寸全身彩照一张);
(7)有关证书(英语、计算机级别考试证书或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所有填写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凡因报名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自负,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请提前做好备份,切勿寄送原件)
(三)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90号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邮编:571100;联系人:陈干事,联系电话:0898―65921219。
五、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按公安部政治部文件要求,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一)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回原学校: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齐的;
3.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4.毕业生档案送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5.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6.学习成绩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因专业或其他原因,上级机关未予批准接收的;
(二)接收对象在入警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综合考评后确定为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三)接收对象在培训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公安部政治部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包括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总队级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工作截止后,总队将对所有报名人员情况进行汇总整理,2017年2月下旬确定参加公安部文化统考的人员名单,总队将以电话告知方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接到通知的,后果自负)。
七、享受待遇
接收对象经培训合格并批准入伍后,即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法》授予相应的警衔和确定相应职级,享受警官的各项待遇。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
2017年1月4日
附件: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7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个人自荐材料表
相关内容推荐
(编辑:admin)
部队考试微信号 | 部队考试微博号 | 部队考试社群号 |
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 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 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