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2 09:44:26 军队人才网 http://jzg.huatu.com/ 文章来源:西藏人社厅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西藏人社厅发布:2017年西藏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100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军转干】进行查看。
四、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22日,逾期将不予补报。
2.报名办法:将本人报名表、入伍考察审定表和自荐材料(自荐材料应包括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复印件,招生就业处盖鲜章,且必须贴个人1寸免冠照片);能显示补考和重修成绩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教务处盖鲜章);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新生录取名册等邮寄或转交接收工作人员。
3.考核。按照公安部政治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志愿到我队工作的毕业生我单位先对其个人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需现场考察个人特长、专业等,相关器材学生自带。面试合格的参加全国公安现役部队统一知识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4.政审。上述各项考核合格者,我队将派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5.签约。面试、体检、政审、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等考核项目合格者,将与其草签就业协议书。同时,接收对象应按照当年高校毕业生分配报到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到我队报到。
五、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照公安部政治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1)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
(3)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4)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5)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单位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3.见习期间淘汰。接收对象在见习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予以淘汰。
六、享受待遇标准
1.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经过集中入警培训合格,批准入伍后,由总队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统一进行岗位分配。
2.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本科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大专生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定为正排职。
3.工资待遇享受高原地区部队工资发放标准,工资档次随军龄逐年递增。
4.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军人转业政策规定,由部队统一移交地方重新安排工作。
联 系 方 式
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
联系电话:0891-6312758 0891-6312755
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藏热北路一号(政治部申干事收)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王副主任13908916305(负责北方片区)
杨 干 事15089097321(负责东南片区)
李 干 事18708098491(负责四川、重庆、贵州片区)
王 干 事18798991434(负责陕西、云南、甘肃片区)
申 干 事15289080298(负责西藏片区)
附件下载:
附件2:西藏公安消防警卫反恐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考察审定表
附件3:志愿从事公安保卫事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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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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