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7 09:11:43 军队人才网 http://jzg.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5年四川省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招考信息】进行查看。
五、入警培训及分配:
(一)入警培训
入警培训工作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部署,公安部边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六个月。培训的主要内容:部队的性质、宗旨、任务和光荣传统;条令条例、规章制度、边防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军事共同科目等。在公安部边防局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期间,对政治、思想、身体素质等不适应部队工作的毕业生,按照原国家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的有关条款,由接收单位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协商,退回改派。
(二)分配去向
1、培训合格后,分配回四川省边防总队基层单位工作(工作地点:成都市区)。大学生接收入警后,必须服从工作分配。
2、分配到基层单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六、享受待遇标准
1、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接收入警的大学本科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首次任职、授衔时间从毕业当年6月30日起算。每年一月份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2、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分配或住房补贴等。
3、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随队手续。
4、正式入警后,未婚的每年享受30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享有40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同地的,每年享受20天休假。
5、按照规定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探亲、治病疗养期间,工资照发。
6、现役干部的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筛选淘汰
拟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7天前征得四川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单位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3、见习期间淘汰。接收对象在见习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予以淘汰。
在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八、联系方式
接收单位:武警四川省边防总队政治部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二路6号
邮编:610041
咨询电话:028-86022126
电子邮箱:157236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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