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暂无简介
为做好深圳市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定于2010年6月21日起受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审核补充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2010年拟转业进深圳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二、受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901室(中信广场附近)。
三、提交材料
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审核补充材料(表格附后,可下载打印或到市军转办领取)。
2.军官证、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下同)
3.配偶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
4.子女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
5.配偶调(迁)入深圳的有关证明(其中之一):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发出的调动通知);
(2)深圳市公安局入户申请审批表(公安部门发出的户口迁移证)。
6.其它材料(需要时提供)。
生育二孩的,须提供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异干部子女随迁的,须提供当地法院或民政部门的子女归属文件。
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退档处理。
深圳市军转办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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