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的精神,我局将对军转干部进行适应性和专业培训,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以职位公开、考试考核、择优定岗的办法进行安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应性和专业培训
(一)适应性培训。
1.培训对象。
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0年军转干部(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2.培训目的、内容及方法。
通过培训促进军转干部转变角色、提高适应能力、学习地方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地方工作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采取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分组研讨、经验分享等方法进行。
3.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14日(共5天),培训地点设在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5楼)。
培训报名于9月1日至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国际人才大厦一楼大堂办理,报名时凭军官证领取《深圳市2010年军转干部安置考核计分表》核对签名后再领取《听课证》、《体检表》。联系电话:83210779、83210778、13715342888。
培训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学员凭《听课证》上课,记录考勤情况。培训结束后凭听课证领取《深圳市干部培训登记表》,作为新单位记录本年度参训的依据。
(二)专业培训。
1.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专业培训。
在落实安置单位后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特点及职务分类进行专业培训。主要以行业系统的专业知识、专业要求、专业实际操作训练为主,达到“改善军转干部知识结构,促进工作岗位转换”的目的。按“综合类”、“行政执法类”和“政法类”编班进行专业培训。培训采取授课、网络学习、参观、座谈等方式,注重效果与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含2009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技能培训。
培训以提高个人就业技能为目的,贯彻“政府主导、依托社会、个人自愿,按需培训”的原则,采取指定培训机构创业技能培训与网络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安置体检
(一)体检对象。
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0年军转干部(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9月7日至9月8日在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进行体检。
营级以下军转干部体检时间:9月7日(星期二)上午7:30时开始(半天);
团级以上军转干部体检时间:9月8日(星期三)上午7:30时开始(半天)。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携带军官证和《体检表》(填写并贴上照片);
2.市军转办现场核对军官证和《体检表》后,先空腹抽血,再检查其它项目,所有项目检查完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总台,自愿领取免费早餐券;
3.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4.遵守体检现场纪律,排队有序进行,不得插队和喧闹;
5.体检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安置资格;
6.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
三、考试及考核
(一)考试。
1.报考对象。
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0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
2.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履行报考职位职责、为特区建设服务;
(2)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
(3)报考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医、药、护等)的军转干部,限报职位名额表上注有“医疗卫生专业”的职位。
3.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时间为10月11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报名地点为市考试院(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报名大厅,届时现场公布《深圳市2010年团级以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职位名额表》和《深圳市2010年营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职位名额表》(10月10日下午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军转干部”网页提前公布),包括职位编号、职位名称、名额、职位要求等。军转干部可循“职位名额表”选择一个志愿填报,并当场由市考试院办理《准考证》。
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文凭原件、近期着军装免冠2寸彩相3张;
(2)现场填写《深圳市2010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市军转办现场审核盖章后留存一份,另一份由个人交市考试院办理准考证);
(3)非全日制地方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毕业文凭,须在报名前进行文凭验证,报名时一并提交验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文凭验证在罗湖区宝安北路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六楼);
(4)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仍不报名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时间。
10月17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要求:
(1)提前15分钟到场,即9:15分进场完毕;
(2)军转干部凭准考证及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进场,对号入座;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5.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复习资料可到市考试院购买(联系电话:83776655)。
(二)考核。
考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档案材料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分在考试报名现场公示。
1.团级以上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军龄(含入伍时在地方院校学习时间)每年加1分;
(2)正团级(含技术8级以上)加10分,任现正、副团领导职务(行政主官)每月加0.1分(以转业移交职务为准);
(3)荣誉称号加15分,一等功加12分,二等功加10分,三等功加8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只计最高项一次;
(4)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加5分,满15年加7分;
(5)撤职处分扣11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9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7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5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3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1分,多次处分只计最高项一次;
(6)2009年安置逾期不报到退档的扣8分。
2.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军龄(含入伍时在地方院校学习时间)每年加1分;
(2)荣誉称号加9分,一等功加6分,二等功加4分,三等功加2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只计最高项一次;
(3)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加2分,满15年加3分;
(4)撤职处分扣5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多次处分只计最高项一次;
(5)2009年安置逾期不报到退档的扣4分。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
考试、考核结束后,考试分与考核分相加得出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考试分高者优先;考试分也相同的,军龄长者优先)。考试考核总成绩于10月19 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在市考试院报名大厅的“公告栏”公布2天。
四、定岗定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入围、体检合格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拟定安置分配名单,并下达给有关接收单位。各接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人员定岗定位情况反馈给市军转办,并在军转干部报到后及时办理公务员(职员)聘任相关手续。从2010年开始,军转干部逾期不报到退档的,第二年仍按原安置单位发出报到通知,连续2年逾期不报到退档的,将不予接收安置。
具体入围名单划定办法:
1.各职位从志愿报考人员中按职位名额和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划定入围名单;
2.报考志愿未入围人员,按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从剩余空缺职位中公开补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放弃安置考试或不参加补选者统一从补选后的剩余空缺职位中安排。
附件:深圳市2010年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报名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深圳军转干笔试辅导课程 | ||||||||
班 次 | 班 别 | 科 目 | 学时 | 试听课时 | 授课时间 | 学 费 | 上课地点 | |
SSZJZ01005 | 精品封闭全程班 | 行测 | 80 | 无 | 2010年9月11日到17日(上午+下午+晚上) | 2280 | 深圳市 | |
SSZJZ01006 | 冲刺预测班 | 行测 | 16 | 无 | 考前一周周末 | 360 | 深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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