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1 15:53:25 军队人才网 http://jzg.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军转干部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0军队档案新规定明细,转业战友值得收藏!(8),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军转干部考试交流群:967013515,更多军转安置考试内容,请登录【军转干部考试频道】 查看。
解放军档案馆、各大单位档案馆应当向全军档案信息共享系统提供馆藏档案目录和内容信息,供军队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规定的访问权限查询使用。
第三十四条 档案馆保管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除涉及秘密或者具有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形外,应当开放;形成未满30年,符合开放条件的,可以提前开放。
开放档案由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报军委机关部门或者大单位批准;形成满30年的档案暂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应当明确开放期限。
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
第三十五条 档案开放前应当进行开放鉴定。档案开放鉴定由军委机关部门或者大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组织,由档案馆、档案室会同档案形成或者移交单位具体实施。
军委机关有关部门、各大单位成立档案鉴定专家组,成员由档案、保密和相关业务领域人员组成。档案鉴定专家组日常工作由相关档案馆、档案室承办。
第三十六条 军队人员和地方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利用档案馆开放档案。
第三十七条 利用未开放档案,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利用档案室保管的档案,由档案室所在单位领导审批;
(二)利用档案馆保管的档案,由档案馆按照规定审核办理,其中,批量利用涉密档案的,由档案馆报本级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审批;
(三)利用本单位形成或者移交的档案,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持档案利用申请单或者公函,由档案室、档案馆直接提供利用服务;
(四)军队人员、退役军人以及曾在军队工作的其他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档案中的本人信息,其中涉及秘密级、机密级军事秘密以及敏感事项的,应当经其所在或者退役(退出军队工作岗位)时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本人不能亲自查阅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查阅;本人去世的,其直系亲属可以查阅;需要复制档案的,应当对涉及军事秘密和敏感事项的内容作出脱密处理;专业档案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五)利用涉及绝密以及特殊敏感事项的档案,由原定密单位或者军级以上单位领导审批;利用限定使用范围或者条件的档案,按照限定的要求办理。
(编辑:zhanglei04)部队考试微信号 | 部队考试微博号 | 部队考试社群号 |
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 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 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
上一篇:军转干部的7种转业安置去向
贴心微信公众号
各地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