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0 00:00:00 军队人才网 https://jzg.huatu.com/ 文章来源:中国军网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中国军网发布:解读《军队专业技术干部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招考】进行查看。
违纪行为 |
注解 |
处理方法 |
政策根据 |
考试中交头接耳、互打手势做暗号、左顾右盼或者窥视他人答卷的 |
考试中严禁以任何理由与他人攀谈、交往 |
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其改正;经口头警告无效的,取消本场次考试资格 |
第五条(五)
第七条(一) |
在考室内吸烟、喧哗、传递物品,或者有其它影响考室秩序行为的
|
要保持考室安静,维护考场秩序 |
第五条(六)
第七条(一) |
|
故意在答卷规定区域外,书写与规定内容不符的标记性信息的 |
答题时应写在试卷的正确位置,尤其注意填写英语答题卡;
标记性信息: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信息,例如姓名、单位等等 |
取消考试成绩
|
第六条(一) |
未经全军考试中心批准,在非指定考场报名考试的 |
必须在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考室进行考试 |
第六条(三) |
|
未经全军考试中心批准,在非指定考室考试的 |
第六条(四) |
||
被全军考试中心认定为异常答卷的 |
异常答卷是指同答案率在95%以上,并且答卷信息点、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经评卷组认定的答卷 |
第六条(五) |
|
夹带、偷看参考资料的 |
任何考试资料禁止带入考场 |
取消本场次考试资格 |
第七条(四) |
接、传纸条或者交换试题答案的 |
|
第七条(五) |
|
抄袭他人答卷或者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答卷的 |
考试中不仅不能抄袭他人的答卷,也不能让别人抄袭自己的答卷 |
第七条(六) |
|
在考试期间使用电子辞典、手机、传呼机等电子及通讯工具的 |
这些物品考试时严禁携带,应在考试前按照监考员指示进行处理 |
第七条(七) |
|
利用上厕所之便在考室外传抄答案的 |
答卷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室或上卫生间。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批准 |
第七条(八) |
|
抄袭他人答卷或者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答卷,情节严重的 |
情节严重指犯错误后不听监考员劝告的,或者有不文明行为的 |
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停考一年 |
第八条(一) |
考试期间故意损毁试卷或者答卷的 |
|
第八条(三) |
|
故意破坏计算机设备,导致考试意外终止的 |
|
第八条(四) |
|
严重影响考场秩序,拒绝、阻碍考务人员执行公务,情节恶劣的 |
考生有义务服从考务人员执行公务 |
第八条(五) |
|
找他人冒名顶替、以他人身份或者互以对方身份参加考试的 |
此行为非常恶劣,甚至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应禁止 |
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停考两年、并
且给予相应的行政或者党(团)纪处分 |
第九条(一) |
偷换、涂改他人答卷的 |
第九条(二) |
(编辑:admin)
部队考试微信号 | 部队考试微博号 | 部队考试社群号 |
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 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 请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