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0 00:00:00 军队人才网 https://jzg.huatu.com/ 文章来源:总政干部部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总政干部部发布:军转干考试:军队专业技术干部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招考】进行查看。
第九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停考两年、并
且给予相应的行政或者党(团)纪处分:
(一)找他人冒名顶替、以他人身份或者互以对方身份参加考试的;
(二)偷换、涂改他人答卷的;
(三)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四)偷盗、出卖试卷的;
(五)威胁考务人员人身安全,或者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务人员的;
(六)有其它严重违纪行为的。
第十条考生有第九条(三)、(四)、(五)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考务人员违纪行为处理
第十一条考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
(一)未经全军考试中心批准,擅自设置分考场的;
(二)未经全军考试中心批准,擅自变更报名、考试地点或时间的;
(三)未经全军考试中心批准,擅自调整考生所在考场、考室和座序的;
(四)在考试报名、试卷命制、试卷管理、阅卷评分、考场建设等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负面影响的;
(五)泄露命题人员身份的;
(六)监考员擅自更换所监考室的;
(七)监考员未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监考过程中有吸烟、阅读书报、闲谈和擅离岗位等行为的;
(八)在正式发布成绩之前,擅自为考生查分、透露考试成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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