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0 00:00:00 军队人才网 https://jzg.huatu.com/ 文章来源:总政干部部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总政干部部发布:军转干考试:军队专业技术干部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5),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招考】进行查看。
第十五条考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记过以上或者
相应的党(团)纪处分,调离工作岗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
(三)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四)利用工作之便,更改或指使更改考试成绩的;
(五)出卖、盗窃或者泄露、扩散试卷内容、阅卷数据信息的;
(六)玩忽职守,致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并且无法挽回的。
出现前款所列情形的,还应当视情追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考务人员有第十一条(五),第十二条(一)、(二),第十三条(一)、(二)及第十五条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其他人员违纪行为处理
第十七条军队其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给予行政警告、严重警告或者相应的党(团)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本人未报名而替他人考试的;
(二)向考务人员行贿的;
(三)指使、纵容、授意考务人员放松考试纪律,为作弊创造条件的;
(四)胁迫、包庇他人作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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