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0 00:00:00 军队人才网 https://jzg.huatu.com/ 文章来源:总政干部部
【导读】华图部队考试频道同步总政干部部发布:军转干考试:军队专业技术干部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7),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加入各地微信交流群,更多相关考试内容请登录【招考】进行查看。
第二十五条处理决定应当通知被处理人,并在相应范围内宣布;属军区级单位以下负责实施的,处理决定应当及时上报全军考试中心备案。
第六章申诉和举报
第二十六条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军区级单位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诉。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发现考生、考务人员及其他人员存在考试违纪问题,可以向全军考试中心、有关军区级单位考试办公室或者纪律检查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对申诉、举报需要调查核实的,全军考试中心可以责成军区级单位考试办公室负责。军区级单位考试办公室自接到申诉、举报之日或全军考试中心责成调查核实通知起30日内,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全军考试中心。
全军考试中心在接到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后20日内做出最终决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所称考生包括: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考试的军队、武警、公安现役干部、职员干部和文职人员等;
本办法所称考务人员包括:全军考试中心成员,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专家组成员,督察员、巡视员,考场负责人、主考、联络员、系统管理员、监考员,参加阅卷工作的人员,报名单位和考场的其他参与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十条本办法所称取消考试成绩,是指本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本办法所称取消本场次考试资格,是指中止考生本场考试并责令其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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